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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琼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1-09-28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琼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琼府〔2021〕3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琼崖革命老区是我国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海南“坚持武装斗争二十三年红旗不倒”做出了巨大牺牲和重要贡献。为支持海南琼崖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发挥独特作用,让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2025年,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二、重点支持范围

老区分布在海南岛18个市县。本实施意见重点支持海口市琼山区、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13个市县(区)。在重点支持范围外的“革命模范乡(村)”由属地市县政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三、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大支持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力度,建立健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以工代赈对老区的支持力度,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老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劳务收入。加快推进老区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优先在老区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力争发证率达95%。积极推动有意愿有基础的老区村庄创建美丽乡村,积极盘活农村资源,发展庭院经济。持续推进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和厕污一体化治理,大力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科学有序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琼海、澄迈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全面提升老区农村风貌。推动老区乡镇与干线公路快速连接,持续巩固通客车成果,构建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探索建立“政策性金融+平台企业+老区村庄”点对点帮扶机制,积极引导平台企业入村发展帮扶产业。精准抓好老区务工就业稳岗工作,支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单式定向式等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适当提高低保标准,落实符合条件的“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

四、促进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支持老区市县提升功能品质、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儋州、琼海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加强万宁、澄迈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优先在经济和人口集聚度较好的老区市县开展省级小城镇培育试点。有力有序有效实施老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的补短板强弱项任务。落实城乡融合政策体系和改革举措,加快实施老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重大工程。推动老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分级分类推进老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加快澄迈、文昌、定安、临高、屯昌、琼中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一中心五体系”建设,推行“电商+合作社”“龙头企业+服务站+农户”“村品+社区直供”,探索电商助推老区振兴新模式。

五、发挥老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支持老区在“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发展中率先打造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联动发展中,支持老区发挥比较优势,深入开展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动与外省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领域的紧密合作;加强老区市县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合作,加快建立儋州-珠海城市间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海口-湛江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老区充分发挥侨乡资源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水平,以开放合作增强振兴发展活动。

六、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立足老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提升老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老区积极建设高标准农田并恢复撂荒地复耕复种,优先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优做强十二大品种。加强老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认证和管理。加快建设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万宁市槟榔产业园、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等一批农业高质量发展平台,打造屯昌、白沙、琼中等南药生产基地,促进老区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在澄迈、东方等市县建设大型国际中转型冷库,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持老区立足红色历史、蓝色海洋、绿色生态、多彩民俗的资源特色,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精心打造评选一批老区椰级乡村旅游点,增强老区内生发展动力。

七、提升创新发展驱动能力

在统筹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各类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和载体中对老区予以支持,鼓励老区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市)、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发展建设,助力老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支持省部共建先进技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产业集群;加快海南生态软件园、陵水清水湾信息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跨境数字贸易等数字产业;抓紧推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配套设施建设,助推教育消费回流。加快推动文昌国际航天城打造航天高端产品研发制造基地和“航天+”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临高金牌港建筑产业园,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产业;依托澄迈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建设,发展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制造;积极推动东方建设成为以天然气化工为主的新材料基地。支持老区完善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推进完善老区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强化老区发展人才支撑。

八、加快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推进老区路网、公共交通同城化,加快开通环岛高铁澄迈经海口至文昌市域公交化列车,研究建设“海澄文定”“大三亚”城际铁路、海口至三亚铁路纵向通道、洋浦至儋州铁路(洋浦支线),推动改造既有西环普速铁路海口至东方段。推动国道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尽快完工,加快环岛旅游公路建设,推动建设G9812高速公路延长线工程、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积极构建老区旅游公路网,便捷连接重点城镇和重点红色文化纪念地。研究加快儋州机场、东方机场前期工作,提升老区交通可达性。建设海口港马村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和航道工程、金牌港起步工程改造项目、八所港石化产业配套码头工程,加快建设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文昌铺前中心渔港项目,提升老区港口设施水平。加快建设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白沙西部地区供水工程,开工建设琼西北供水工程,加快推进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琼中水源项目工程前期工作,不断优化老区城乡水资源配置。推进松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展万宁军田、琼海合水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率先在老区构建智能可靠的配电网,优先在老区落实电力抄表到户,积极推动陵水17-2、东方13-2等气田资源利用,保障老区能源稳定供应。

九、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支持老区建立健全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省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时优先向老区倾斜,将老区基础教育作为补齐短板、攻坚克难的重点领域,逐步推进老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和乡村学校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优化充实老区农村教师队伍。推动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支持儋州、琼海建设西部、东部区域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在老区打造1-2个中医重点专科。推进老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省内外优质医疗机构与老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联体建设,促进老区医疗技术发展。优先选派医生对口帮扶老区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老区体育文化设施水平,建设万宁冲浪运动训练基地、澄迈智力运动训练基地,积极推进儋州、琼海、万宁、白沙等体育中心建设。做大做强琼中女足品牌,支持琼中建设国家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鼓励老区承办全国性、区域性和省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支持老区推进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人才专项“三区”计划,优化和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十、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加强红色基因传承,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围绕琼崖革命历史,开发一批教材、课程,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出台《海南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建设母瑞山干部学院等红色教育基地,提升改造白沙起义烈士纪念碑园、海南六连岭革命烈士陵园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支持琼海红色娘子军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红色精品展陈。用好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推动海南解放公园创建4A级旅游景区,加快建设海口云龙红色文化旅游区、琼中红毛—什运红色文化旅游区等红色旅游景区,推动红色旅游与观光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融合发展。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工作,分批公布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故居、重要党史事件遗址等各类红色地名、革命文物名录,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积极推动琼崖革命历史类场馆设施、遗址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全省大中小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扎实推动利用革命纪念馆等各类场馆资源加强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支持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

十一、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推进老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支持儋州、陵水、琼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支持白沙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扎实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开展白沙、琼中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鼓励老区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鼓励老区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探索通过租赁、置换、地役权合作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土地和经济林,逐步恢复扩大自然生态空间。加强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三大河流水污染防治,重点推进文昌珠溪河、文昌江、东方罗带河、儋州北门江、万宁东山河等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不达标城镇内河湖综合治理。加快老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建儋州、文昌、陵水、东方垃圾焚烧发电厂,优先加快补齐老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比例达到45%以上。加快能源产业绿色发展,推动万宁气电建成投产,优先支持沿海老区市县开展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鼓励老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其他分布式能源,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

十二、强化要素保障支持

在开展试点示范以及安排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老区给予倾斜支持。支持老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在老区加快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落地实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老区列入省委、省政府出台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视同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并按规定加大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支持,推动天然橡胶“保险+期货”、生猪“保险+期货”项目在老区落地。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等方面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积极对接老区金融服务需求参与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支持老区中小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老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创新宣传形式,广泛传播老区振兴发展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表彰奖励正面典型,大力弘扬老区精神,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老区市县与省有关部门、省内重点高校、其他地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在开展省内双向挂职工作中,对老区市县予以倾斜支持。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及重点领域政策制定中强化对老区的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加强老区振兴发展协调及督查考核工作,定期跟踪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各市县要把老区乡镇、村庄的发展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支持做好振兴发展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